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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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

为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公安厅对《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公通字〔2021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修订)》。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62日(以邮戳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邮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邮编310009

(二)电子邮件

邮箱:ZJ_GAF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裁量基准意见反馈)。

 

附件: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修订)

 

 

浙江省公安厅

202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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