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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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
为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公安实际,浙江省公安厅草拟了《浙江省公安机关信用修复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邮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邮编310009。
(二)电子邮件
邮箱:zj_gazwf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信用修复意见反馈”)。
附件:1.浙江省公安机关信用修复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分类标准
3.《浙江省公安机关信用修复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浙江省公安厅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