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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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开展了巡视。2025年1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公安厅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委先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厅党委班子坚决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逐条逐项梳理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印发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8个方面、21个问题细化为32个具体问题、147条整改措施,形成责任厅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四张清单”。厅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带头领办2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部署。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目标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实行周报告、旬会商、月上报制度,制订红黄绿“三色”评估表,压茬推进,逐项验收,严把整改质量。厅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先后开展专题研究督导20余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20余个。整改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确定联络员,推动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组织处理2人(调离岗位1人,调离岗位并免职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20人;建立完善制度23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队伍‘政治建警’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理论学习机制,筑牢思想根基。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行动。完善并落实“书记领学、个人自学、集中研学、实战践学”理论学习机制,分层分类抓好政治轮训,举办厅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政治轮训班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在专题学习教育中组织学习活动600多次。厅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在省委综合考核中保持先进态势。刚性落实省委“五张责任清单”和厅直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层级管理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党建考核指标,严格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星级评定,进一步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同时,以建设“三能浙警·六干先锋”党建品牌为引领,组织开展“一部门一品牌、一书记一项目、一党员一风采”系列活动,着力构建“1+N”党建品牌矩阵,深化“双建争先”“双争行动”和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二)压实政治主官主责,提升履职能力。研究出台公安机关政治主官工作规范及职责清单,建立实施省市县所四级政治工作定期述职制度,全量梳理政工业务并制定流程清单,推动各级政治主官回归主责主业。开展政工人才评选,建立政工高层次、骨干、基础三级人才库。举办全省政治工作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提升政治工作服务保障公安工作现代化能力。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做深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并将有效举措融入工作规范,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深化政治铸魂行动,锻造过硬铁军。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推行新警成长政治导师制,在新警培训中严格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课程比例要求。深入实施政治铸魂行动,加强民警政治忠诚教育,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主题开展忠诚教育及弘扬革命优良传统系列活动。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会议,落实“书记抓、抓书记”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改进政治素质考察,建立民警政治素质档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各类腐败和涉黑涉恶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疑似案件瞒报开展“四方联审”,对接相关部门扩大案件信息应报范围并常态落实。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强化对迟瞒谎报的巡查发现和严肃追责。开展以民警公开身份开设的自媒体账号自查排摸和清理规范,加强民警网络行为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指导督促整改不当言论问题,持续加强相关情报线索搜集处置。
二、关于“发挥公安职能优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存在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加强线索挖掘以及与检法部门的沟通会商,依法打击网络政治谣言犯罪。联动网信等单位,通过网络安全宣传周、校警驿站等活动和载体,加强对网民的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聚力守护民生安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专题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会同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优化“浙里反诈智卡通”系统建设,组建“警银”专班,优化预警模型,提升交叉核验、资金预警、智能打击、申述救济等功能,通过银行端阻断巨额涉诈资金,通过预警劝阻避免群众巨额财产损失。组织开展“钱潮”“断卡”等专项行动,推进重点专案侦办,组织集群战役打击。开展全民反诈宣防,利用新媒体矩阵营造浓厚氛围,实现电诈案件受理数、损失数、重大案件发案数“三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展壮大“浙里安”红枫义警队伍,深化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机制,打造全省矛盾纠纷协同管理模块,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高位。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快侦快破现发命案,常态化组织现发命案复盘,查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薄弱环节,针对性指导防范。
(三)推进共富警务建设,优化营商服务环境。研究制定深化共富警务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制发服务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全面推动重点任务、关键指标落地落实。开展“护航2025”打击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专项行动,规范经济犯罪接报案与立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强化涉企举报投诉线索核查,开展涉企“挂案”集中清理和涉诈冻结企业账户集中整顿,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改革,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项规定,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一本账,减少多头、重复检查。推进公安版“企呼我应”服务上线和“11087·亲清在浙里”护企优商工作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关于“全面深化自身改革,以构建现代警务新体系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还不够聚焦聚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大数据赋能实战,建设新型警务平台。整合警种资源,建设运行省厅新质战斗力协同创新基地,务实推进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制发大数据建模和图侦战队建设管理办法与方案,完成首批队员组建;建立实战警务协同机制,使管理更加专业、规范、体系、科学。推进“浙警智治”操作系统建设,开展试点应用并推动地市版建设。制定大数据赋能协同专区建设方案,推进专区驾驶舱、“智研通”“智录通”“智图通”及模型中心建设,整合数据中心、能力中心、模型中心、视图中心、共享中心、呼叫中心、工具手段、赋能协同8大核心功能模块,横向联动基础业务、合成作战、执法监管、政务协同四大专区。建立系统应用绩效评估机制,严格项目立项和验收。加强合作企业安全管理,建立运维全流程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组织开展视频监控前端重复建设排查清理,严格做到统筹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警责任,筑牢廉政风险防线。组织对近年来违纪案件高发问题进行检查剖析,形成分析报告,制定清廉公安建设评价标准,针对性开展整改防范。印发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举措,通过组织学习和典型案例通报,促使民辅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制定加强全省公安大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分级分类闭环处置机制,实行“一人(事)一策”,分类管理队伍风险隐患。规范民警谈心谈话工作,将谈心谈话纳入政治主官履职清单,针对性开展即时谈话,落实全覆盖,确保队伍稳定。
(二)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强化监督制约措施。严格执行加强对厅党委班子成员和厅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责任清单,将落实谈心谈话、民主集中制、履行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述职述廉等情况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厅机关部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逐人逐岗逐单位查找风险点,分类分级落实防范措施。运用多种谈话形式,每季度对重点岗位民警进行谈话,掌握思想、作风、生活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推进关键岗位重点职位干部交流,健全优化交流制度机制,对人财物管理、监督执纪等重点岗位实施应轮尽轮。
(三)构建大监督格局,提升综合监督效能。建立廉情研判通报和巡察、审计、信访协同等机制,健全完善会商制度,形成监督合力。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巡察,借鉴省委巡视上下联动做法,通过向基层延伸等方式提高巡察质效。建立厅巡察干部库和选用机制,完善巡察联动机制,明确巡察与审计对厅属同一部门(单位)的巡审应同步进驻或先审后巡。
五、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项目监管监督,规范采购审计流程。组织对预算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全量开展自查自纠,完成项目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项目建设与批复内容不一致、云资源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结合专项审计调查,逐项核实并落实整改。制定关于科技项目咨询委托、特定采购方式及采购评分标准等系列管理规定,从源头端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严格限制项目建设部门的自主裁量权。加强采购监督,对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合规、工作存在瑕疵的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依纪作出相应处理。加强项目采购前审计监督,审计项目达上百个,严格审减项目金额。
六、关于“纠治'四风'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力戒形式主义顽疾,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取消对各市公安机关的综合实绩评估。依托浙江公安统计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统计报表“一本账”管理。通过精简优化统计报表专项治理,大幅压减报表数量,推动报表数据由“向基层要”向“从系统取”转型。严格规范、科学精准启动等级勤务,坚持非必要不启动、最小区域启动、分时分级启动,并严格执行调休、补休等爱警暖警措施。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廉洁从警防线。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强提醒、报告、督查、暗访等工作,对厅机关民警遵规守纪情况开展多轮明察暗访。刚性执行公安部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亲清警商交往行为细则和民警对外交往行为规范,构建与企业交往正负面清单场景,进一步规范民警交往行为。将每年5月作为警示教育月,综合开展上警示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走馆访廉、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
七、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班子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厅党委高质量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直面问题、红脸出汗、排毒治病。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全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并讲授党课,与党员深入交流,有效增强组织生活严肃性规范性。
(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从严规范从业监管。针对干部年龄结构、选任节奏及亲属违规从业问题,深入开展队伍调研,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并出台动态管理办法;加强统筹谋划,分期分批选任调整干部,大幅提升40岁以下年轻处级干部占比;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有序推进干部选任交流。在从业监管方面,对存在亲属禁业冲突的民警建立“一人一档”整改台账,逐一规范整改,组织全体民警开展禁业清单专题学习,强化源头防范;加强民警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三)夯实机关党建基础,提升规范整转实效。针对支部会议与业务混淆、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及后进整转不力等问题,厅党委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修订完善厅机关党务工作手册,制定基层党组织议事清单并落实季度党建检查。印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案,完成党组织新设立和调整工作,并同步开展新任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强化履职能力。严格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对后进党组织实行“两看三评”整转评估并组织“回头看”,推动构建明责、履责、督责、考责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八、关于“抓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纪问责闭环,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对上一次巡视以来厅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逐一查摆,按照问责条例和层级问责规定,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违纪案件或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领导进行问责。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大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问责联动机制,对落实管党治警、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责任者实施分层追责。印发进一步规范厅直机关党员干部受处分处理后续工作通知,对违纪处理“后半篇文章”作出规定,要求相关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关键风险点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方向。
(二)拓宽专业引才渠道,强化人才培育使用。摸排各警种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现状和需求,开展公安特殊职位情况调研,完善特殊招录招聘模式,加大电子物证、检验鉴定等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遴选办案侦查、检验鉴定、信息技术等领域专业人才。用足用好“双一流”选调生招录政策,实施精准引才。深入推进“名校英才”行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面向法律、计算机信息等专业编报招录计划。以公安高层次及以上人才为主,邀请院士、专家等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科技攻关项目攻坚。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多个赛项的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一批高精尖专业人才。指导浙江警察学院开设创新实验班,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及驻外警务联络官后备人才培训。
下一步,省公安厅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紧紧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聚焦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以更高定位深化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建设,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安全屏障,健全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积极有为地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支撑和服务我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健全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做实做强“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全省大数据赋能实战质效,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警务体制机制。坚持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以深化“公安大脑”建设为牵引,高度集成“浙警智治”系统,打造集成、贯通、融合、共享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应用新生态,全面形成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示范。四是突出全面从严,着力打造浙江公安铁军。赓续践行“三能”要求,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围绕奋力打造党建高地、提升新质战斗力及加强大监督工作等目标,严格落实工作部署,将巡视整改成果融入队伍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牢牢把握严的基调,深化“全员人才”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286626;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 浙江省公安厅 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zjsgat110@sina.com。
中共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