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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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禁毒条例》,加强对未列管易成瘾、易滥用物质以及可制毒化学品等流向监控和预警,2022年12月2日,省禁毒办会同省公安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编制了《浙江省禁毒监控物质清单》。随着国际禁毒斗争形势发展以及国内管制情况的变化,经商相关部门,拟对《浙江省禁毒监控物质清单》进行调整。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
(一)信函请寄: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10009);
(二)电子邮件请发:zjjd5k@126.com。
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