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作出向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一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楼仁斌同志学习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3-1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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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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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作出《关于开展向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一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楼仁斌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一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楼仁斌同志学习的活动。

决定指出,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一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和楼仁斌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生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的“三能”要求,充分展现了浙江公安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是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

决定要求,要学习他们始终满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赓续红色血脉、筑牢忠诚警魂,时刻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学习他们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好事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要学习他们始终紧紧围绕新警务理念、新运行模式、新技术装备、新管理体系“四新”要求,守正创新、实干争先,充分发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实战效能,在全面形成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上攻坚突破,不断提升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能力和水平。

决定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向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一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和楼仁斌同志学习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办法,丰富载体形式,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实成效。要抓好统筹结合,把开展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注重学以致用,切实把开展学习活动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全警弘扬“六干”作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一派出所成立于2018年,现有民警17名。该所以“红船护旗手”的职责使命,坚决扛起守护红色根脉的政治担当,确保了南湖核心区域长期安全稳定,曾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各1次,获评全国“公安楷模”、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

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成立于2007年,现有民警12名。该大队以“石榴红”民族融合品牌为载体,持续探索民族团结与反恐维稳融合发展之路,为建设民族共融、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作出突出贡献,曾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

楼仁斌,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副所长。该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街面巡防和接处警一线。2015年至今,他和他的救援团队累计救起131名落水者,被誉为义乌江畔勇敢的“生命托举者”,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2024全国“最美基层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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