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层次的“知”促高水平的“行”

发布时间:2024-05-2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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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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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浙江省清廉公安研究中心”成立暨特聘研究员座谈会在浙江警察学院举行。理论研究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作用,高水平推进清廉公安建设离不开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支撑。清廉公安研究中心的成立,是省公安厅党委加强清廉公安建设、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将为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公安建设高地提供有力的研究支撑。

提高站位,切实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方向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研究高度上,要坚持将清廉公安研究着眼于支撑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先行,放眼于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研究过程中,要坚持用好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好“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成果上,要坚持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契合,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提出的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融入到理论研究中。

聚焦问题,始终坚持实践所向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推进理论创新是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而不是坐在象牙塔内的空想,必须坚持在实践中发现真理、发展真理,用实践来实现真理、检验真理。清廉公安研究也要坚持源于实践、反哺实践,在各地、各部门推进清廉公安建设的具体工作中探寻规律、研究问题,加强研究成果转化运用,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清廉公安建设推进到现在,我们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仍然面临着不少系统性难题,亟需我们研究破解。要结合当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新的阶段性特征,聚焦清廉公安建设的难点焦点问题,提出有效的破题之法,在研究解决问题中持续为深化清廉公安建设提供参考。

深化研究,不断探索新的规律性认识。实践每前进一步,认识就要跟进一步。前段时间,省公安厅在湖州召开了全省清廉公安建设现场推进会,很多单位都分享了很好的探索做法。要聚焦全省清廉公安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系统总结提炼各地各部门的实践成果,努力推动固化为制度、上升为理论,推动清廉公安建设从感性经验向理性认知转化,从一般性认识向规律性认识跃升,努力以深层次的“知”促高水平的“行”,打造出更多系统性的制度成果和独创性的理论成果,实现全省域清廉公安建设从“百花争艳”到“硕果累累”转变。

加强建设,充分发挥研究中心的阵地作用。研究中心要把清廉公安研究的阵地打造好,为特聘专家和特聘研究员队伍做好研究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建立系统的研究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课题申报、成果评审、理论研讨、专题调研、经验汇编等工作,办好“清廉公安论坛”,努力将“清廉公安论坛”打造成在全国公安系统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论坛品牌。要按期编发清廉公安理论和实践成果,为领导决策和各地实践提供参考,打造全省清廉公安研究的智库,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性意义的公安研究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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