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4-23912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机构: 浙江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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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24-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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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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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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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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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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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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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对本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平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省执法实践,浙江省公安厅起草了《浙江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5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运河东路518号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邮编310000);

二、电子邮箱发送至:478341609@qq.com

三、传真至:0571-87287999

联系人:俞挺,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系电话:0571-87288020

 

    附件:1.浙江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2.浙江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docx

 

浙江省公安厅 

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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