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浙江省重点公共场所落实禁毒防范措施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索 引 号: | 001/2023-00189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1/2023-00189
浙江省公安厅
2023-10-2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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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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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浙江省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落实禁毒防范措施若干规定》,重点强化了场所内禁毒宣传、禁毒培训和签订禁毒责任书三项工作,被称为场所禁毒防范“三步曲”,相关措施在十年间为加强场所禁毒防范,深化毒品治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浙江省禁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同时,伴随新业态发展,结合我省禁毒执法实践,对场所禁毒防范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浙江省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落实禁毒防范措施若干规定》在工作理念、场所范围、防范措施等方面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时代禁毒工作要求不相匹配,亟需调整完善。
因此,我们联合了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浙江省重点公共场所落实禁毒防范措施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公共场所”的范围,并对“重点公共场所”的禁毒宣传、禁毒教育、禁毒巡查等相关事项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要求。
特此说明。
浙江省公安厅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