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发布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4-23953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发布机构: | 机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24-23953
机场公安局
2024-12-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05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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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息来源:
2024年8月15日,我局辖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查,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账转入到多个嫌疑账户。目前,我局已将相关涉案账户依法冻结,为保护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户名郑*,卡号6224****2675湖北建始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内的20685元;对户名张*斌,卡号6217****5918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的2192元;对户名琚*琪,卡号6214****8389招商银行账户内的7072元进行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害人账户,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冻结资金。相关涉案银行账户人员如有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与我局侦查支队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连警官
联系电话:87287677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