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3-00095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23-00095
浙江省公安厅
2023-07-3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31 2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交管局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公信力、管事率,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增进警民和谐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省公安厅拟定了《关于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现场劝阻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8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运河东路518号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邮编310009)。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99402768@qq.com。
附件:1.关于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现场劝阻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制定《关于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现场劝阻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wps
浙江省公安厅
2023年7月31日
截止8月10日24时,本单位未收到相关公众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