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重塑派出所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07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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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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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的意见》的部署要求,浙江省公安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重塑派出所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大力推动派出所做强预防犯罪、服务群众和参与基层治理主责主业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职能定位,聚焦“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工作目标,依托县级公安机关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两队一室”勤务运行模式改革为驱动,以“浙里派综”优化应用为牵引,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三轮驱动”、实战实效、密切协同,充分释放数字化改革红利,系统性重塑派出所工作体系,全力推动派出所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队伍正规化,实现警务运行协同顺畅、资源配置科学精准、基层基础稳固坚实,不断增强派出所实力、激发活力、提升战斗力,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指导意见》提出,要围绕做实社区警务、做专侦查办案、做强指挥支援,规范派出所“两队一室”设置,明晰工作职责,规范警力配备,优化运行模式,有效运行警务站(室、点)和网上警务室,推进派出所工作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两队一室”为基本架构,社会联动为补充的勤务运行模式。

《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能力建设的九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派出所基础工作标准化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支撑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任务落地机制,统筹五大跑道和各警种部门部署给派出所的工作任务;常态化落实警种部门支援派出所工作机制,以县级防控治理部门为主要节点,打造派出所发单、警种部门按期落实的工作模式;优化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制度执行机制,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办案范围,理顺派出所与专业警种之间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各方办案责任;持续完善派出所执法监督管理机制,筑牢“中心+派出所”两级监管架构,实现对执法源头的全要素、全流程管控。深化派出所窗口“一窗通办”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完善交所联勤机制,统筹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警力资源,提升偏远农村交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持续强化综合保障机制,激发基层民警干事创业热情;建立完善派出所主防考评机制,坚持减负基层、以考导防,通过降警情、控发案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重点项目,一是健全完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标准体系,以创建活动标准化推进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长效化。二是加快推进“浙里派综”优化应用,构建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业务全流程、全覆盖的应用体系。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处置,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四是深化警源治理,建立健全非警务警情流转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派出所专业化的打、防、管、控、治能力。五是打造“浙里义警”品牌,总结提升工作经验,推进群防群治数字化应用建设,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推进,组织公安派出所全面投身“公安大脑”建设。要及时迭代优化,动态调整派出所工作标准,不断优化运行模式,推动更多的“盆景”变成“风景”。严格督导落实,健全完善政策落地过程性监测机制,切实为派出所更好履行主防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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