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3-00182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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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23-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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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 成文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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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1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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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张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67号提案《关于对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交通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督促厂家消除安全隐患。近期,省发改委同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制定印发《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安全发展,下步将以此方案为指导,持续抓好扩量提质工作,不断完善产业发展环境。2022年9月,省经信厅开展全省车辆公告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工作,对我省列入国家车辆公告的汽车整车(包括新能源车)、改装车、摩托车生产企业进行年度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包括车辆制动系统在内的企业生产一致性相关信息、出厂车辆信息等,从而规范车辆生产企业行为,提高企业安全责任和风险防控意识。下步将持续开展年度车辆公告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督促电动汽车生产厂家消除制动安全隐患,对电动汽车制动安全性能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二、关于组织驾校设置专题培训课程。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022年新修订颁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以下简称《大纲》)增加了有关“新能源汽车使用知识”和“了解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的培训内容,以满足相关培训需求。2022年11月,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大纲》宣贯工作,强调了新增涉及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的培训内容。2023年3月以来,全省举办了多期针对行业管理部门人员、部分驾培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并邀请交通运输部有关专家围绕《大纲》内容进行全面辅导讲解,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教学管理水平。

三、关于设立专门附加考试。因《大纲》由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制定,目前暂无法将“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纳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项目。下步,我厅将积极向上汇报,建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在修改《大纲》时,将“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纳入初学驾考人员考试项目。在理论考试题库中增加相关内容。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新能源教练车和考试车应用,通过教练教学和考试,熟练掌握新能源汽车的操作要求和安全驾驶的技能。依托公安公众号等融媒体加大“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宣贯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浙江省公安厅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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