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织变革力提升基层战斗力——看浙江公安打击犯罪工作机制“精彩蝶变”

发布时间:2022-08-1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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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打击职能是公安机关的“拳头”和“利剑”。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出台《关于构建“预防打击、精准打击、高效打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适应犯罪形势变化,更好地履行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使命任务的具体行动。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强化思想认识,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牢把握打击犯罪主动权,努力提升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水平,为护航“两个先行”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这是一条机制变革的破冰之路,也是一次制胜未来的创新之举。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大侦查格局”建设,在数字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抓住“公安大脑”建设契机,推动打击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这是对智慧、胆略和眼力的极大考验,更是事关公安改革成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之策。对此,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成国一语中的:“要充分发挥‘公安大脑’建设的主载体作用,撬动引领公安各领域改革,着力推动流程再造、模式重构、制度重塑。”

机制的建构离不开理论指引和实践探索。“预防打击、精准打击、高效打击”工作机制系统回答了关于公安机关打击模式转型升级的目标、背景、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在深化公安改革领域中的生动体现,也是推动技术、机制、体制“三轮驱动”向技术理性、制度理性和价值理性跃升的一个重要标志。

只有拥有登高望远的胸襟,才能抓牢变革重生的机遇。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犯罪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传统、单一的“大呼隆”式、“割韭菜”式的打击模式已难以适应网络化、智能化、职业化犯罪打击治理的现实需要。“以专业打职业、以团队打团伙”的理念,为新形势下浙江公安机关重塑打击架构、优化情报导侦、依托数字赋能、健全效能评估、提升专业能力,找到了实现多跨协同、系统集成的“船”和“桥”。我们要准确把握好“三个打击”之间的辩证关系,预防打击是前提,注重的是研判与预警,上工治未病,防患于未然,突出的是动力变革;精准打击是目标,注重的是手段和质量,如庖丁解牛,似百步穿杨,追求的是质量变革;高效打击是保障,注重的是过程与效率,快刀斩乱麻,猛药治沉疴,彰显的是效率变革。三者辩证统一于一个协同高效、管理闭环的新机制中,如同“三驾马车”共同牵引着公安打击工作朝着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现代化先行目标奋力奔跑,助推整体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公安大脑”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提供了全新的制度指引和路径选择。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纵深推进“公安大脑”建设,更加注重违法犯罪态势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对违法犯罪的智能感知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做好以打促防、以打促治“后半篇文章”;更加注重强化专业手段合成应用和信息资源融合应用,以情报导侦和合成作战为牵引,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加注重优化打击架构和业务流程,科学用警、集约用警,统筹开展主题式、集群式专项打击、类案打击,着力提升侦查打击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以组织变革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机制点燃新希望。我们要坚持“打防治并举,以防为主、以打为要、以治为基”,加快构建“预防打击、精准打击、高效打击”工作新机制,努力发挥“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放大效应,努力推动更多改革经验从“盆景”变成“风景”,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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