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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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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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我局辖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查,该案件受害人顾某某已将被骗资金转入犯罪嫌疑人账户。
目前,我局已依法将涉案账户进行冻结。为保护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户名罗某某,卡号622202240400****759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的16553元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该案件受害人。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冻结资金。相关涉案银行卡人员如果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与我局侦查支队彭警官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警官
联系电话:0571-87287679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