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2-23080 成文日期: 2022-12-07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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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22-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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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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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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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0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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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秦臻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86号提案《关于加强对隐藏式车门把手使用的宣传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经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隐藏式车门把手成为汽车时尚元素,被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应用。但许多驾驶人不知道这些隐藏式车门把手的机械开关在哪里,一旦断电,车门落锁,被困在车内不得自救。尤其是完全靠电机供能的隐藏式车门把手,车辆锁止状态下无法弹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让汽车生产企业重视隐藏式车门把手的安全问题,让广大驾驶人了解隐藏式车门把手的正确使用方式,遇紧急情况避险自救,我们制定如下方案,在向社会广泛宣传的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完善车辆安全使用用户手册,增加驾培内容等。通过科普和宣教,提高人们对隐藏式车门的认识,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确保紧急情况下驾乘人员能安全避险。

一、加强社会面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在全省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等活动中,将隐藏式车门把手的安全问题纳入宣传内容。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都有一个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活动期间,我们将以直播的形式加强车辆安全知识宣传,加深社会大众对隐藏式车门把手的了解和认知,提醒群众关注车辆碰撞断电开关释放功能、机械锁设置以及在紧急情况怎么打开,如何逃生等问题,并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扩大宣教受众面。同时组织主流媒体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报道,发布新闻通稿,全面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特别是利用车载电台进行防御性驾驶宣传,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车辆安全问题。

二、围绕教学大纲,突出相应培训内容。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加强新能源汽车基础知识和使用常识教学,并将新能源车隐藏式车门把手使用纳入教学内容,培养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开启机械锁的能力,掌握逃生技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指导汽车生产企业加强隐藏式车门把手的安全防护。开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检查,指导车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安置机械锁止装置,完善车辆安全使用手册,提升车辆在断电、溺水等特殊情况的安全防护。



浙江省公安厅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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