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文物局部署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09-0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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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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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8月31日召开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并决定将专项行动延期一年。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文物犯罪,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群强调,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将是长期任务。各级文物部门要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为持续开展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提供强力支持。各地要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犯罪活动,列入重点打击范围,对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发动更猛烈攻势,保持长期震慑和持续高压。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末端守护,全面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升高科技应用水平;同时会同公安机关加强联防联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周边治安防控,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敢于亮剑、善于攻坚,严打严防文物犯罪,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杜航伟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大打击防范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工作新格局。要加大打击力度,对部督案件和重大案件一律提级侦办。要坚持现案必破,努力突破积案,全面排查隐案,持续破案攻坚。要压紧压实责任,全力缉捕在逃人员、追缴文物,确保案件能侦破、文物不流失。要紧盯犯罪新形势,创新打法战法,实施精准打击,提升打击效能。要加强联防联动,指导文物博物馆单位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织密文物安全防范网络,统筹推进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各警种部门优势,完善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加大与文物、海关、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办案,狠抓宣传发动,强化督导考核,纵深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江苏省、甘肃省公安厅,安徽省、陕西省文物局负责同志作了会议发言。公安部有关局级单位、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文物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邬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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