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1-00146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21-00146
浙江省公安厅
2021-11-1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1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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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交管局
信息来源: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维护道路通行秩序,规范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全面消除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公安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关于全省道路禁止变型拖拉机通行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方式请寄:浙江省上城区运河东路518号,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传真方式请发至:0571-87287999;
3、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6567420@qq.com
附件:1、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省道路禁止变型拖拉机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公安厅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