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0-00431 成文日期: 2020-03-05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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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20-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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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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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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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省公安法治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0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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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全力打造新时代浙江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金名片,有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省公安厅连续16年被评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介绍了我省公安行政案件快办做法。

一、总体成效

一是执法效率明显提高。全省受案审查、立案审查、刑拘和取保候审平均用时同比分别减少54.55%10.04%0.92%8.34%。特别是刑事案件10日内办结人数占总数17.66%,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一般程序行政案件24小时内办结人数占总数76.11%,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二是执法质量稳步向好。全年检察机关各项监督数量均同比明显下降。行政复议撤变率2.35%,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2.76%,继续保持较低态势。

三是执法素质有效提升。以考促学成为基层公安机关常态工作,同时通过激励引导、强化保障等举措,培育法律高端人才,带动整体执法素质提升。全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05名,同比上升79.2%,历年累计2136名。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大力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省市县三级层层动员部署,专门制定方案和任务清单,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警示教育、组织一次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推出一批执法视频教学培训、推广一批基层先进经验、完善一批执法操作指引等五大举措,掀起活动热潮。一方面,凸显针对性。警示教育上,紧盯非正常死亡、检察监督、徇私枉法、舆情炒作等突出执法问题,省公安厅分三期汇编下发典型案事例;在全省执法质量点评会上通报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专项整治上,省公安厅将2018年度执法质量不达标单位列入执法整治,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各地针对接处警、受立案、取保候审、伤害案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另一方面,凸显实战性。省公安厅在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推广嘉兴等6地先进经验;下发3000套集42部规范现场执法视频片和59个执法指引;厅主页开设活动专栏,交流各地各警种经验做法。制定出台常见罪名和命案、涉黑涉恶、套路贷等案件证据标准,统一侵财性犯罪立案标准,下发醉驾案件、跨境赌博案件会议纪要,规范血液乙醇含量检测、强制隔离戒毒等10多个法律适用性文件。各地编发了一批可视化执法、行政刑事办案和现场执法指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训练

(二)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2019年全省完成36个,配套出台智慧法制建设指导意见和功能区建设使用规范,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应用,推动三位一体管理机制迭代升级。深化刑事行政案件快办工作,联合检法下发推行刑拘直诉工作机制的意见,修订完善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规定,刑事、行政简单案件快办实现全覆盖。各地创新推出快速办理区、远程取证室、语音转写等措施,提升办案效率。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协同,在逮捕、起诉全面协同基础上,向检察监督、看守所换押、法律援助、财物管理等领域拓展。全省逮捕和起诉协同率100%、立案监督协同率98.56%、涉案财物管理协同率89.51%。开展数字卷宗单轨制办案试点,逐步推广至全省22个县级单位。全省市、县两级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全覆盖,初步实现管理处置一体化

(三)进一步严密执法监督管理。改进检查考评方式,每季度核查检察监督数据,逐案向省检察院通报情况,有效消除虚假监督现象;对源头管理、案件办理和流程管控等执法指标,开展常态化网上巡查、通报,倒逼民警养成良好执法习惯。强化与政府复议部门、法院行政审判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法律争议,规范公安行政执法。

(四)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完成执法视音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投入试点运行,推动执法全流程可视化管理;升级完善执法办案系统,初步实现智能生成法律文书、提出量罚建议、开展证据校验、预警办案期限、提供法律服务;推出浙警移动办案APP”,推动案件掌上办;在钉钉上线智能机器人——“法小秘,日均回答500人次的法律适用和系统操作咨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检查25.72万次,认领双告知信息1条;设置8大类52小类328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监管对象5万余个,任务完成率和公示率均达到100%年终省级机关考评列第二名。

(五)切实加强法制保障。推动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配套制定特定物品目录、反恐怖技术防范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范围等3个规定。推进《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指导杭州、宁波开展辅警立法调研并立项。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依法履职免责、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敏感信息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等系列工作规范。调研指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收容教育、检察官办公室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划转应急管理部门权力事项120项,废止出入境管理权力事项6项,删减公安行政处罚事项27项、新增116项。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2020年主要工作

虽然全省公安执法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但法治建设中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规范化整体推进仍需强化。全省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够平衡,一些地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业务警种法治建设责任需进一步压实。二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执法办案以年轻民警为主,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素质有待增强。三是执法中还存在有案不立、久拖不决,取证不规范、不及时,简单粗糙执法等问题,执法监管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有关法治建设部署精神,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围绕刑事办案,加强规范保障,重点推进集约化专业化办案、全流程精细化管控、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等三项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浙江公安特色的执法办案管理服务新模式。

二是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全面清理执法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新时期全面覆盖、标准统一、引领实战的执法标准体系,重点是加强现场处置、调查取证、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制度建设,促进执法规范。

三是深化落实执法办案新举措。进一步推进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深化政法一体化办案,进一步落实刑事卷宗网上移交、涉案财物网上移送,犯罪嫌疑人网上换押,法律援助网上交互,侦查监督网上开展。

四是加快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执法视音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法活动可视化、可回溯;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部门信息协同;升级改造办案系统,深入推进移动办案、远程取证、卷宗数字化、办案智能化,提升流程管控、审核考评、综合研判、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五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编制公安领域重点行业信用监管评价模型,初步形成公安行业管理社会信用评价应用体系;全面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公安监管事项全覆盖,提升行政监管和服务水平。

六是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民警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开展集中培训、网上学法、定期考试等学法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民警法律知识大比武活动。继续鼓励引导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培育一批公安法律专家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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