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0-23796 成文日期: 2020-12-16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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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20-2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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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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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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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1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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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杨勇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58号提案《关于规范人行道行人及非机动车辆交通行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现答复如下:

对高峰时段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需求,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优化调整信号灯、人工指挥劝导等措施,分类分级进行疏导。对城市交通流量大的路口,采取信号控制和警力现场指挥等措施,全力提升通行效率。大力推行人行横道(斑马线)“礼让行人”,依托监控设施实时抓拍不礼让的机动车,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城市交通的本质是解决人的出行问题,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落脚点在于服务人的出行需求。多年治堵实践表明,不能走以小汽车为主导的城市交通发展道路,就现阶段城市交通状况而言,尤其需要坚持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优先,赋予集中解决多人出行需求的公共交通以更多的路权保障、信号优先,更加注重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权益,积极倡导绿色出行。

当前,“礼让斑马线”已成为浙江的城市名片。“礼让斑马线”从杭州公交车礼让行人开始,通过密集的文明出行宣传、强力的交通整治,私家车、出租车逐渐加入到“礼让大军”之中,现在这一体现人文关怀、提升城市温度的良好风尚已在我省蔚然成风,并在全国被广泛推广。

近年来,涉及行人及非机动车辆的交通事故频发,正如您所指出,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不规范通行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对此,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履职,结合您的意见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出行最后500米”安全步行通道。积极参与慢行交通源头规划,对交通路网组织、道路横断面分配、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提出合理建议,并敦促相关单位认真加以落实。强化交通组织,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需求,因地制宜施划人行横道,建设立体交通实现机非隔离,合理规划设置学校、商圈等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出行规划,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二、全力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权益。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需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资源分配,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有更多的通行空间。我们将按照相关部委的部署,规范路面设施,改善慢行环境,开展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净化行为,确保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持续畅通;清理占道行为,保障通行空间,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完善安全设施,加强管养维护,营造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舒适环境。

    三、积极推动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培育推动遵守秩序、文明出行的交通习惯,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始终保持严整严治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做文明人、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共同促进城市交通秩序优化好转,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虚心接受您的监督,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浙江省公安厅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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