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0-00833 成文日期: 2020-04-08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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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20-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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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

  •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 成文日期: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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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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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浙江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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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公安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s://ga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邮编:310009;电话、传真:0571-8728705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6年,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顺应“互联网+公安政务”发展趋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政策解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徐加爱同志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厅直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需求引领、问题导向,注重工作推动落实、落地、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了厅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厅机关各处室总队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了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对内容和适用范围的把握。

(二)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推进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条例》,2016年我厅对《浙江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重新明确责任部门,调整了依申请公开相关文书格式,并要求厅机关各部门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生成的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向社会公开,应公开全公开。同时,积极做好依公民申请公开工作,将厅本级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受理到审核、审批、答复的办理流程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切实发挥“浙江公安网”作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调动厅属各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做好户籍制度改革、权责清单、财政资金信息、招标采购、政策解读等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2016年通过“浙江公安网”、微博、微信和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近10万条。

(四)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办公室、保密、法制、宣传、科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文件定密、信息公开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平台和信息安全。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权责清单,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互联网浙江公安门户网站、省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包括警务资讯信息、行政许可公开、执法依据公开、阳光便民措施、案(事)件信息公开、行业管理处罚公开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截至1231日,门户网站访问总量达6500万余次,有实名注册人数3450余名,发布报送各类信息文章1.05万余篇(条),办事查询9千余万次,便民服务189件,回复在线咨询总数9101条,厅长信箱120,发布浙江公安腾讯、新浪等官方微博9000余条,“民生66”微信订阅数已达到58万户,发布信息1200余条,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新闻发布会27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1万余条,累计推送行政处罚数据50余万条;发布图片新闻305条,警务报道327条,快速播报125条,各地警讯7999条;发布警民互动版块中的网上寻人665条,警方通缉225条,线索征集304条,表扬警察585条。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栏目信息,其中组织机构1条、法规文件22条、规划计划5条、统计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工作动态2012条、行政权力16条、行政案件85条、人事信息13条、应急管理6条、公告公示7.62万条、其他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4件,受理并全部公开12件、部分公开5件;撤回申请2件;不属于本机关答复的5件;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25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存在的45件。及时处理省政府依申请公开6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当事人因对答复不满向公安部提出行政复议8件,未发生因答复违法责令重新作出答复情况;申请人因对复议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件。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省公安厅在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特别是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存在公开意识不到位、机制配套不健全、能力素质与工作要求不适应等问题。2017年,省公安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通知》和《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继续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优化和调整管理力量,加强工作经费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继续加强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继续推进厅机关行政审批、权责清单、部门财政预决算和“最多跑一次”等信息的公开,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为公民和企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便利条件,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二)进一步落实检查督导。继续完善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点评和内部通报制度,加大对各地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制度,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法定程序,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公民、企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继续加强日常工作考核,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问责,着力提高实效,全面深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素质。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队伍激励保障机制,重点开展面向基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共享,剖析典型案例,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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