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19-00449 成文日期: 2019-03-13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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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19-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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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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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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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部署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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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动员部署会议。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努力从新的起点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公安派出所建设,不断夯实公安工作发展根基,以排头兵的姿态推动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王双全指出,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契机,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相结合,部署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八大专项行动,创新推出“枫桥警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打赢系列安保硬仗,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王双全强调,浙江是“枫桥经验”的诞生地,“枫桥经验”源于公安、来自基层。开展创建活动,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创新和实践积累的需要,只有创建出更多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才能让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焕发新的实践意义和时代价值。全省公安机关要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矢志不移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以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来生动展现践行“两个维护”的坚定决心。要从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高度,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统筹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更多的公安经验和素材。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继承优良传统,发扬首创精神,多做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筑牢基石。

  王双全要求,要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这一目标导向,以枫桥派出所为乡村样板、长庆派出所为城市样板,扎实开展“百所示范、千所提升”工程,全力打造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要强化派出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使命担当,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控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守底线、防风险、保平安基础更扎实、成效更加明显,为70周年大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把派出所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主抓建设保障,层层明确职责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发力格局,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高标准推动有关加强派出所建设、爱警惠警政策的落实。

  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毛善恩主持会议。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伯中作工作部署。杭州市公安局、绍兴市公安局、长兴县公安局、义乌市公安局及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长庆派出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广场派出所作交流发言。

  厅党委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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