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11/2018-00473 | 成文日期: | 2018-03-29 |
发布机构: | 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18-03-29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18-00473
省公安厅
2018-03-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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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法治浙江、法治公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执法改革为动力,以执法信息化为支撑,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有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推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省公安厅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专门作经验介绍,产权保护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高度肯定,同时连续9年被省委评为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连续15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法治公安建设顶层设计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我厅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其作为今后三年我省法治公安建设的基本纲要。一是制定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施项目化管理,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学习,组织一次全警培训和一次专题宣传),在全省公安机关掀起了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热潮。各地切实凝聚共识,纷纷制定本地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法治公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推动地方立法。对《立法调研项目库》和三年内急需立法项目进行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完成《浙江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稿)》《浙江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草案稿)》起草、修订工作,做好《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调研。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联合检察院、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电商代运营”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会议纪要》等11个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对破坏村和社区党组织选举秩序行为等7类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明确。四是清理现行法规。2017年共清理地方性法规6件、省政府规章8件,清理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20件,建议废止1件;清理省公安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1件,保留103件,废止33件,修订5件。清理后,公安法规规章更加适应社会治理新常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
二、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强化法律政策支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信访维稳和社会服务等职能作用,有效护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打击整治违法犯罪取得新业绩。保持严打态势,2017年刑事治安警情数同比下降5.09%,命案、八类恶性案件和侵财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1.27%、20.67%、28.17%,成功破获宁波绍兴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等多起重大命案积案。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专项治理,被骗损失下降18.85%。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分别达到96.58%和97.30%。二是认真抓好信访事项办理。坚持保稳定促发展并重,以信访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牵引,扎实推进领导接访包案、积案化解攻坚、案件责任倒查、专项督导和“回头看”等活动,实现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时期涉警信访平稳,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信访工作经验分别在国家信访局湖北会议、公安部辽宁会议、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介绍。三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群众和企业到公安办事事项共240项,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做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并进一步延伸至基层服务点,实现群众办事就近跑。推行群众办事办证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快递送达等举措,全年合计公安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90.83%、满意率达95.5%。其中出入境连续三次位居榜首,车管、户籍事项列居第三、第四。省委书记车俊先后8次批示肯定,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多次报道宣传。
三、积极探索新型执法办案机制
针对传统犯罪下降,涉众型、触网型、跨区域等新型犯罪上升的实际,积极推动专业警种为主办案机制建设,切实提升侦查办案专业化水平。一是规范案件办理。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从强化组织领导、转变执法理念、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部署。积极开展建立以专业警种为主的新型刑事侦查办案机制试点工作,确定专业警种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占总量50%以上的目标,在全省20余个单位进行试点,提升刑事侦查办案质效。二是提高执法时效。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全省46个县级公安机关会同检法机关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刑拘直诉等工作机制,刑事案件侦查办案周期平均缩短一半。全面落实受案立案工作规定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形成“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工作新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定,全省60%以上的行政案件实现当日查获、当日办结。三是推行智能办案。坚持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优化再造执法办案流程。推进公检法司“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在杭州余杭、嘉兴海宁等地试点运行,初步实现网上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环节的流程再造,实现相关案、人、物和文书信息的数据互通。总结温州瓯海等地建立执法视音频管理信息系统经验,推广执法办案全流程记录、可视化、可回溯管理工作。
四、切实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内部管理方面,建立“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制定《全省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标准化指引》,明确案件管理中心(室)的工作职责、机构配置、建设标准;培育杭州萧山、滨江等地一批建设样本,指导全省完成“三位一体”硬件建设;全面运行“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模块,切实提升执法管理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全省117个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三位一体”硬件建设基本完成。推进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总结提炼跨部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经验,会同省检察院、省法院、省财政厅研究起草《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提供政策性保障。强化执法考评工作。严格落实年度全省执法质量考评通报及执法责任等制度;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评选,确定新一轮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外部监督方面,始终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回应民情民意、推动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2017年共主办40件(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18件,含省重点提案1件),实现面商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三个百分百”的目标。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办理,配合推进省行政复议局承办复议案件试点工作,健全对接协调事项。不断深化阳光执法。开设执法办案信息查询平台,实现案件办理进程、办案单位及主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公开;行政案件处罚结果、重特大交通事故认定、火灾事故认定、重大涉案财物价值鉴定向社会公众公开,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五、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坚持以提升民警法治理念和执法能力为重点,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新要求。一方面,提升法治理念。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为民、纪律严明”作为公安工作总要求,深入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推进厅党委学法制度,厅党委专题学法共19次,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的水平。另一方面,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试,全省7万多人次获得基本级、5万多人次获得中级、3184名民警获得高级执法资格。2017年全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199人,历年累计1505人。组织开展全省民警大比武活动和规范执法勤务视频培训,切实提升广大民警执法能力。全省各地普遍建立月、季执法考试制度和应知应会内容的实战训练。嘉兴市局专题摄制15部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供全省教育培训。
党的十九大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新任务。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盯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公安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机制、严密执法管理、提升执法能力和加强执法保障等方面,全面落实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