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索 引 号: | 002482111/2017-22600 | 成文日期: | 2017-09-21 |
发布机构: | 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17-09-21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17-22600
省公安厅
2017-09-2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1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一、常住人口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5590万人,与2015年末常住人口5539万人相比,增加51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3745.3万人,农村人口为1844.7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7.0%,与2015年相比,上升1.2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867.7万人,占总人口的51.3%;女性为2722.3万人,占总人口的48.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3,与2015年的105.5相比,下降0.2。
四、年龄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49.1万人,占总人口的13.4%;15-64岁的人口为4186.9万人,占总人口的74.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54.0万人,占总人口的11.7%。与2015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16年,全省出生人口为62.4万人,死亡人口为30.7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31.7万人。出生率为11.22‰,死亡率为5.52‰,自然增长率为5.70‰。与2015年相比,出生率上升0.7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上升0.68个千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