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17-22600 成文日期: 2017-09-21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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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17-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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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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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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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7-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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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以2016111日零时为时点,进行了全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共调查人口30余万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的全省2016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5590万人,与2015年末常住人口5539万人相比,增加51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3745.3万人,农村人口为1844.7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7.0%,与2015年相比,上升1.2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867.7万人,占总人口的51.3%;女性为2722.3万人,占总人口的48.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3,与2015年的105.5相比,下降0.2。 

  四、年龄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49.1万人,占总人口的13.4%1564岁的人口为4186.9万人,占总人口的74.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54.0万人,占总人口的11.7%。与2015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16年,全省出生人口为62.4万人,死亡人口为30.7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31.7万人。出生率为11.22‰,死亡率为5.52‰,自然增长率为5.70‰。与2015年相比,出生率上升0.7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上升0.68个千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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