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11/2017-00476 | 成文日期: | 2017-03-10 |
发布机构: | 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17-03-10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17-00476
省公安厅
2017-03-1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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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浙江省公安厅
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公安、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争当法治公安建设全国“领头羊”和法治浙江建设“排头兵”的目标,以执法改革为动力,持续深化“又好又多又快”执法办案体系,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有力促进我省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新提升。
一、主要成效
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带领下,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下一心、一以贯之地探索实践法治公安建设。2016年全省刑事立案51.6万起,同比下降22.6%。其中,命案、七类恶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1%、9.8%,盗窃案件、抢劫案件、抢夺案件、诈骗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7.2%、49.6%、54%、12.4%。全省群众安全感和群众对公安队伍满意度持续稳步上升,2016年分别达到96.43%和97.03%,居全国前列。省公安厅连续8年被省委评为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连续14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荣获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先进集体;“湖州市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湖州民警马长林和东阳民警孙炎明分别当选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杭州市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市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绍兴上虞、嘉兴海宁、湖州安吉、金华婺城、温州瓯海等5个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余姚低塘、平湖当湖、浦江黄宅、常山城关、岱山高亭、台州路桥、青田鹤城等7个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基层所队级执法示范单位。
二、基本做法
(一)切实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结合“两学一做”和“无限忠诚·走在前列”等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稳定观、政绩观和执法观、服务观。强化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建立党委会集中学法制度,推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6年7月,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徐加爱带头作了题为《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制讲座。抓好全警法制教育培训,邀请公安部法制局领导为全省民警作《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反恐怖主义法》精神解读的专题辅导。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基本理论、公安执法实务、刑法修正案(九)等培训和研讨,编制下发《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手册》《公安执法问题典型案例分析汇编》等系列教材。坚持以考促学,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建立月、季执法考试制度,引导广大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经统计,2016年全省举办各类执法培训100余期,培训业务骨干1万余人次。截止年底,全省已有7万多人次获得基本级、5万多人次获得中级、2729名民警获得高级执法资格,1306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省民警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并培养了一批公安法律业务“尖子”。
(二)进一步健全执法依据、完善执法标准。在地方立法上,完成《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公安地方性法规立法修订,有效解决社会治安管理新业态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行政执法标准上,出台《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起涵盖治安行政管理、出入境和边防管理、计算机和网络管理、交通管理、禁毒管理和消防管理等各类公安行政处罚标准。编发《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民警按照规范语言表述、标准动作执法。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细化制定800多项执法细则、执法标准和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标准基本完备。在刑事执法标准上,健全完善17项刑事执法制度机制,从现场勘查、命案侦办、案件审核、责任追究等环节,构筑起刑事执法操作规范。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系列《关于办理部分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意见》,为解决民生热点问题提供法律支撑。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
(三)进一步严密执法管理。在宏观导向层面,全省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执法管理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有效运行,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中切实发挥了组织规划、协调推动作用。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通报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责任书落实情况,确定71个单位为优秀单位、46个单位为达标单位,以及奉化市公安局为不达标单位。针对省人大常委会、省委政法委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形成《关于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经统计,2016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2557人次。在案件审核层面,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实行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实现侦审分离、集中管理。一般案件实行主办民警、兼职法制员、所队领导、法制(案审)大队及局领导五级审核审批责任制;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侦查办案指导委员会集体议案。推行基层科所队教导员兼任法制员或分管法制工作制度,目前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共配备专兼职法制员3969人,其中专职1015人、兼职2954人。在执法公开层面,加强“阳光执法”体系建设,全省公安行政处罚信息,均由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公安行政审批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办理,案件办理进程实现当事人网上查询。2016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1万余件。向社会公开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6类1002项行政权力事项,晒出公安行政权力“家底”。继续推行行政案件公开处理,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公开查处各类行政案件1.7万余起,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四)进一步深化执法改革,完善执法运行机制。推进“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制定《浙江省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室)标准化建设指引》,全面推进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硬件建设,推进业务流、管理流、信息流“三同步”“三融合”,打造体系化、全程化、常态化的执法管理封闭圈。经统计,2016年度,全省共投入资金1.74亿元,升级改造办案区1198个、涉案财物(物证)管理中心(室)1172个,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室)1139个。推广诸暨市公检法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成功经验,推动全省公检法之间刑事物证“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制定《浙江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试行)》,强化执法源头管控,确保如实受案、依法立案、统一管理。建立一批标准统一的公安机关案件受理接待室,强化受立案工作。推行刑事案件相对集中办案,出台《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相对集中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相对集中办案的职责、任务和模式,进一步理顺侦查、办案、审查、审核等环节衔接以及与检察机关对接关系,提升执法办案专业化水平。探索实践案件快办机制,刑事办案方面,扩大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改革试点范围、拓展试点内容,积累了一批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优化办案程序的成功经验;行政办案方面,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定(试行)》,通过明确范围、丰富取证方式、优化程序、简化手续等方式,实现案件快办快裁。全面实施执法办案积分制,全面拓展执法办案积分内容,将执法能力、执法管理、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纳入积分范围;市级公安机关地主要业务警种执法办案积分制稳步实施,刑侦、禁毒、治安、交警、经侦等警种执法办案积分制普遍建立;市级公安机关全部出台办案积分结果运用制度,基本实现积分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在激励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为G20峰会安保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全省公安机关把做好G20峰会安保工作作为2016年度首要的政治任务,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夺取安保工作全面胜利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组建法制服务队,全省共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公安法制骨干360余人,直接参与安保专项整治、舆情管控、现场执法执勤等活动,参与制定省、市政府通告13件,研究制定安保法律政策指引73件,指导重要案事件办理170余起,解答安保法律问题1200余个,确保安保执法合法性与适当性的有机统一,做到既严格管理,又方便群众。强化法律政策支撑,推动出台《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45号),在全国首次明确了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概念、部门职责、管控措施及处罚规定,确保空域安全;针对传播涉及G20杭州峰会安保舆情违法行为,制发相关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标尺;出台《关于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从严管理指导意见》《关于“低慢小”飞行器管控的相关法律适用指引》《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峰会安保管控工作涉及的危险性物品目录》等配套规范性文件29件。明确安保执法指引,针对涉众事件处置、网络案件办理、反恐防暴事件处置、涉外执法、社会面管控等安保重点工作,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等地下发《杭州公安国际峰会安保法律服务手册》《G20杭州峰会安保执法手册》《G20峰会安保法律服务指南》《峰会安保执法依据汇编》《治安重点要素管控法律服务手册》等系列安保执法手册,为安保执法执勤提供明确操作指引。针对学警执法执勤工作,制定《学警执勤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学警执法提示》《实习学警管理规定》等,规范实习民警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着装携装、文明用语等事项。规范安保执法行为。坚持“安保更要学法”的理念,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观看学习公安部规范执法演示片,做到全警参加、一个不漏,特别是一线执法民警和辅助执法协警反复观看学习。至安保决战阶段,全省7万民警及相关协警人员已完成首轮的观看学习。各地将规范执法的具体要求融入安保执法执勤,组织实战演练,做到既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展示浙江警察良好执法形象。
三、下步工作
当前,以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标志,法治公安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两办”即将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契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生力军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执法制度体系方面,坚持标准化引领,贴近基层、服务实战,健全执法依据、决策机制、操作规范,完善细化执法标准和工作指引,为民警执法提供完备、明确、操作性强的行为指南;从推进地方公安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标准指引等三个层面推进落实。
二是执法办案体系方面,坚持以庭审为中心、证据为核心,推进以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改革,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实现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办案机制和执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多办案办好案;从完善办案机制制度、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理顺刑事执法关系、加强案件当事人辩护人权利保障、改进行政管理工作等五个层面推进落实。
三是执法管理体系方面,全面推进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做到业务流、管理流、信息流“三同步”“三融合”,打造体系化、全程化、常态化的执法管理封闭圈,实现执法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和及时追责的目标;从推进“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进执法考核考评工作、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四个层面推进落实。
四是执法能力建设体系方面,适应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科学设置教育训练内容,丰富和创新教育训练手段,突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训练,深入推进“逢晋必训”,积极探索“逢晋必考”,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从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加强民警专业素养训练、推进实战化执法培训、坚持以考促学等四个层面推进落实。
五是执法保障体系方面,加大公安执法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实现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更加有力,公安政法部门的配合制约更加到位,公安执法与其他部门行政执法的协调衔接更加顺畅的目标;从强化组织保障、改善执法环境、完善衔接机制、开展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等五个层面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