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16-22842 成文日期: 2016-12-22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16-12-22
统一编号: 文  号:
  • 信息索引号:

    002482111/2016-22842

  •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 成文日期:

    2016-12-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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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为维护公民人口信息安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益,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起草了《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12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到:杭州市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邮编:310009)。

(二)通过传真方式发送意见。传真:0571-87286602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意见至:zjsgatfzzd888@163.com

 

浙江省公安厅

20161222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公民人口信息安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律师(含实习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登记住址、照片、所属户籍派出所等人口信息登记项目内容的,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应当出具本人律师执业证书(实习律师出具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注明律师姓名、具体查询事由、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律师事务所证明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函,并如实填写《出具人口信息查询证明申请表》。

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含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机构,下同)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查询单位)申请;需要查询其他登记项目内容的,应当向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第四条 查询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查询单位可以不予受理,但应当说明理由:

(一)申请材料不全的;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未填写具体查询事由或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

(三)申请查询的事由不属于承办法律事务需要的;

(四)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口登记信息范围的;

(五)被查询人信息提供不全无法查询的;

(六)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六条 申请受理后,被查询人常住户口现登记在外省的,查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应用门户等信息系统查询;登记在我省的,应当通过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查询。

律师向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查询户口登记信息的,查询单位除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外,还应当查阅被查询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档案等材料。

必要时,可以根据查询证明出具工作的需要开展调查核实。

    第七条 信息查询结果可以采用口头告知、摘抄或以纸质形式提供,不得提供查询信息的电子文档。

    查询单位查询信息系统出具的查询证明,应当提供被查询人人口信息登记项目内容,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查询单位查询户口登记信息,除提供被查询人人口信息登记项目内容外,还应当根据具体查询事由的需要,提供被查询人相应户口登记项目内容。

收到查询证明后,律师应当在《出具人口信息查询证明申请表》上签名。

第八条 因律师提供的被查询人信息模糊或者不准确等原因,查无结果的,查询单位可以口头告知或者出具无查询结果的证明。

第九条 查询结果证明,一般应当场出具。

因档案管理、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当场提供查询结果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第十条 《出具人口信息查询证明申请表》和律师事务所证明等申请材料,以及查询过程中收集的相关材料,查询单位应当统一存档备查,存档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

第十一条 人口信息及户口登记信息涉及公民隐私的 ,申请查询的律师和查询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违规出具证明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通知所称人口信息不包括流动人口信息,需要查询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内容的,可以参照执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需要,凭本人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查询人口信息的,申请查询的程序和要求可以参照上述律师查询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出具人口信息查询证明申请表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2016    

 

附件

出具人口信息查询证明申请表

查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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