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11-22611 成文日期: 2011-03-23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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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11-2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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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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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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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1-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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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备注

1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

5元/本

〔1994〕浙价发98号

 

 

集体户口簿工本费

2元/本

浙价费〔1991〕81号

 

 

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1元/张

浙财综字[2006]114号

3元/张

浙价发〔1994〕172号

 

户口准迁证工本费

1元/张

 4元/张

浙价发〔1994〕172号

 

查询户籍、办理户籍证明工本费

1元/次

 3元/次

浙价发〔1994〕98号

 

企事业单位以批查询户籍手续费

5元/页

 20元/页

浙价发〔1994〕98号

 

 


 

 

华侨港澳同胞暂住证工本费

20元/本

〔1994〕浙价发98号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申领、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元/证

浙价费〔2004〕64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信息由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采集,不向公民收取费用。公民自愿索取热升华打印数码相片的,按每版4元(5张1寸)或每版6元(8张1寸)的标准收取打印工本费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快件工本费

 80元/证

浙价费〔2005〕207号

已取消

3

内河船舶证件工本费

 

 

 

 

内河船舶户牌工本费

70元/套(含安装费)

〔1994〕浙价发172号

 

 

内河船民证工本费

5元/证

 

 

内河临时船民证工本费

5元/证

 

 

船舶户口簿工本费

4元/本

浙价费〔1991〕81号

 

4

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浙价费〔2006〕73号

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汽车号牌

反光100元/副,不反光80元/副

 

 

 

挂车号牌

反光50元/副,不反光30元/副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

反光40元/副,不反光25元/副

 

 

 

摩托车号牌

反光70元/副,不反光50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

5元/张

 

 

 

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收费

按同类号牌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1元/个

 

仅指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固封装置

 

号牌架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元/只

 

限车主自愿要求安装,含号牌安装费

5

驾驶证工本费

 

浙价费〔2006〕73号

 

 

驾驶证工本费

10元/本

 

 

 

驾驶证IC卡

30元/卡

 

 

 

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费

按同类证件收

 

 

6

机动车抵押登记收费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元/本

浙价费〔2006〕73号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根据浙财综字〔2003〕127号规定停止征收

7

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

 

浙价费〔2006〕73号

 

 

机动车行驶证

15元/本

 

 

 

临时行驶证

10元/本

 

 

 

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费

按同类证件收

 

 

8

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

 

浙价费〔2006〕73号

 

 

汽车

检测线检测100元/车次,人工检测50元/车次;对不合格机动车进行复检不得收费。新车上牌免收

 

 

 

摩托车、三轮货车、低速货车

检测线检测60元/车次,手工检测30元/车次;对不合格机动车进行复检不得收费

 

 

9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

 

浙价费〔2006〕73号

含红外线桩考仪考试与专用封闭训练场考试

 

汽车驾驶员考试费

360元/人次

 

含一次补考

 

摩托车驾驶员考试费

230元/人次

 

含一次补考

 

补考费

80元/类.次

 

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重新进行的考试

10

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省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牌证费、补牌证费

标准由各市、地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本通知

 

11

出海船舶、船民证件费

 

 

 

 

出海船舶户籍牌工本费

35元/张(含安装费)

浙价费〔1997〕257号

 

 

船舶刷号工本费

20元/艘

浙价费〔1991〕81号

 

12

外地船舶进出港治安管理费

5元/艘

浙价费〔1991〕81号

 

13

边防检查监护管理费

 

 

 

 

台轮检查监护管理费

10美元/工作日.艘

浙价费〔1991〕81号

 

 

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50元/人.工作日,半个工作日30元/人

计价格〔2001〕523号

 

14

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收费

《查验簿》工本费5元/份,每本可使用11个航次,每个航次收取边防检查、管理费10元

价费字〔1992〕240号

 

15

外国人签证费

 

计价格〔2003〕392号

 

(1)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

 

 

 

 

零次、一次签证

160元

 

 

 

二次签证

235元

 

 

 

签证延期

160元

 

 

 

半年多次(含半年)签证

425元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635元

 

 

 

签证停留期延期

160元

 

 

 

一次团体签证每人

130元

 

 

 

二次团体签证每人

170元

 

 

 

团体签证分离

160元

 

 

 

改变签证种类

160元

 

 

 

增加、减少携行人

160元

 

 

 

增加一次入境有效

160元

 

 

 

增加二次入境有效

235元

 

 

(2)

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

详见计价格〔2003〕392号

 

 

(3)

按国别对等收费的国家及收费

详见计价格〔2003〕392号

 

 

16

证件费(外国人、出入境证件费)

 

 

 

(1)

外国人

 

 

 

 

外国人居留许可收费

有效期不满1年的,400元/人;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800元/人;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1000元/人;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每次200元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外国人出入境证

100元/人次

公通字〔1996〕89号

 

 

外国人旅行证

50元/人次

公通字〔1996〕89号

 

 

准迁证

20元/人次

公通字〔1996〕89号

 

 

各种证件延期、加签

100元

公通字〔1996〕89号

 

 

国籍申请手续费

50元/人次

公通字〔1996〕89号

 

 

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证书工本费

200元/证

公通字〔1996〕89号

 

 

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

1500元/人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

300元/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30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600元/证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使用财政部票据

(2)

中国内地公民

 

 

 

 

中国公民因私护照收费

200元/本,丢失补发400元/本,护照加页、合订、加注、延期20元/项次

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

 

 

出入境通行证工本费

一次有效20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100元/证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财综〔2008〕9号

 

 

内地居民因私赴港签注收费

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4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30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5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00元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50元/证

计价格〔2002〕1097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100元/本,延期、加注20元/项次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2〕1097号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工本费

30元/证,签注、加注、延期20元/项次,多次签注100元/件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

 

(3)

台湾居民、华侨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

证件加注20元/项次,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本费50元/证;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本费250元/证,补办500元/证;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20元人民币,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100元人民币,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200元人民币,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300元人民币,口岸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100元人民币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

 

 

台湾同胞定居证工本费

10元/证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华侨回国定居证工本费

10元/证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17

戒毒人员戒毒费

4500元/三个月,戒毒期超过三个月的,每延长一天,加收30元

浙财综字〔2005〕65号、浙价费〔2006〕17号

含伙食费、生活用品费、水电费、卫生消毒费、检查治疗费、监护费、戒毒药品费、戒毒辅助药品材料费等

18

被收容教育人员生活费

7元/天

浙财综字〔2005〕65号、浙价费〔2006〕17号

含伙食费、生活用品费、水电费等

19

《临时身份证》工本费

30元/张

浙价费〔1999〕82号,浙财综〔1999〕29号

机场公安部门执收

20

《杭州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工本费

20元/张

浙价费〔1999〕438号,浙财综〔1999〕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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