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浙江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浙江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zjsga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邮编:310009,电话、传真:0571-87286418)。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2年,浙江省公安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认真执行电子政务要求,以民意为导向,整合公安资源,延伸服务触角,大力推进公安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受到了广大网民群众的认可和欢迎。目前“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涉及9大警种、15项行政许可项目和29项便民服务功能,并与全省11个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整合为“浙江公安”网站群。截至1231日,“网上办事大厅”累计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8240件,提供便民服务65.3万余件、查询949.8万余次。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浙江公安网探索实践利用微博的自媒体功能,打造信息发布、服务民生、沟通问政、舆论引导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公安微博群,与网民互动做好信息公开,搜集网络民情民意,真心帮助网民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将微博打造成警民联系的新平台、信息发布的新媒介、服务群众的新渠道。2012213日,在新浪和腾讯同时开通了浙江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浙江公安”,并逐步形成以“浙江公安”微博为龙头,以“浙江公安”门户网站群为有力依托,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政务微博为主干,基层所队及民警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为补充的“浙江公安微博群”,得到了越来越多网民的关注和支持。截至1231日,“浙江公安”官方微博共发布各类资讯2260条,回复网友咨询、提问1万余次,收到网民评论、留言12万余条,微博粉丝总数达到63万,在2012年上半年新浪浙江政务微博排行榜中跻身前10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目前,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目录分类要求,开设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行政权力、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和其它信息等栏目,基本涵盖了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互联网等公安行政管理、公安队伍管理及便民措施等公安机关涉及民生的所有内容。全年,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对外主动发布动态类信息140144条、受理门户网站网上咨询5117条,厅长信箱、投诉举报类信息3304条,全部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861条,其中组织机构3条、法规文件类22条、规划计划6条、统计信息3条、财政信息17条,工作动态1044条、行政权力1条、人事信息39条、公告公示92724条、其他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本厅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2件,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内部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办理。目前共书面和电子邮件回复当事人政府信息各1件,现场查询0件,当前正在办理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本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本厅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提高行政效率、服务人民群众、密切警民关系、宣传公安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及服务内容不全面;二是办事服务项目涵盖不广;三是亮点不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我厅将以门户网站建设为契机,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对本厅工作人员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工作,增强全厅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报送机制,为公众公开更多、更广泛的政府信息;

2、构建全省网上办事服务群,要以群众需求为第一导向,将全省公安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政务微博有效整合,使网站成为网通全省公安、贯通管理服务、接通民众地气的一体化网络集群平台。

3、要根据互联网时代做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把信息公开和服务群众从“面对面”延伸到“键对键”,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功能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