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关于“2021年10月9日白某某被诈骗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2-22997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22-22997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22-09-0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9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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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机场公安局
信息来源:
2021年10月9日,我局辖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查,该案件受害人白某某已将被骗资金转入犯罪嫌疑人账户。
目前,我局已依法将涉案账户进行冻结。为保护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户名冯某某,卡号621787610004****834中国银行账户内的13407元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冻结资金。相关涉案银行卡人员如果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与我局侦查支队彭警官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警官
联系电话:0571-87287679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