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2-23003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22-23003
公安
浙江省公安厅
2022-09-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3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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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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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我厅草拟了《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纸质材料寄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法制总队(邮编310009);
二、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到:402024065@qq.com
附件1: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公安行政领域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44项).xlsx
浙江省公安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