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1-00120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统一编号: | ZJSP07-2021-0005 | 文 号: | 浙公通〔2021〕37号 |
002482111/2021-00120
其他
浙江省公安厅
2021-09-14
浙公通〔2021〕37号
ZJSP07-2021-0005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09-1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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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交管局
政策解读: | 【图解】浙江省公安厅关于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为确保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顺利召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我省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9月23日0时至9月28日24时,桐乡市境内普通道路以及S12申嘉湖高速公路嘉兴段禁止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运输车通行。对其中涉及国计民生确需运输的,经公安部门审批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2021年9月23日0时至9月28日18时,桐乡市乌镇大道-嘉湖公路-湖盐公路-运河合围区域内的普通道路(不含上述道路)、S12申嘉湖高速公路乌镇出口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2021年9月23日0时至9月28日18时,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及交通流量,对G60沪昆、G92杭州湾环线、S2杭甬、S13练杭、S16杭浦等高速公路杭州段、湖州段和嘉兴段、S12申嘉湖高速公路、G1522常台高速公路嘉兴段、G250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和北线段,视情采取临时限制交通的措施。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提前选择路线绕行。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桐乡市及乌镇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请前往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或乌镇交警中队办理通行证明,或通过“桐乡金盾”“桐乡交警”微信公众号办理。
特此通告。
浙江省公安厅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