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1-00088 成文日期: 2021-08-12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1-08-12
统一编号: 文  号:
  • 信息索引号:

    002482111/2021-00088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 成文日期:

    2021-08-1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15: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信息来源: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系浙江省公安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能是为省公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工作地点为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2.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其中厨师岗位技能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5.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6.性别不限。

(二)岗位名称人数

招聘

职位

招聘

人数

专 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食堂中
餐厨师

1

厨师

高中(含)以上

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

具备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优先考虑。

食堂西
餐厨师

1

厨师

高中(含)以上

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

具备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优先考虑。

财务

人员

2

财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具有对口岗位专业工作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及企业的会计业务;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知识、行政事业管理知识,保密意识强;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一人多岗制的工作。持有中级会计师证者优先考虑。

(三)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编外合同制职工,非事业编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z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人事招考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2021813824日止。应聘人员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14316696@qq.com。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5个工作日后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和政审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部分组成。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关岗位技能专业知识。测试时间约1小时。

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材料原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内容为对岗位认知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次日,在指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根据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确定(满分为100分,保留二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等,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3、政审

   拟录取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体检

应聘人员需取得杭州市健康证。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取得杭州市健康证,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从事工作经历3年以上,任职或从业时间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或类似证明。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杭州市民生路58号(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286499(联系人:姚先生    

         0571-87286150(联系人:丁女士)

监督电话:0571-87286736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at.zj.gov.cn/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