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1-00068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机构: | 治安总队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21-00068
治安总队
2021-05-3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5-3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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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治安总队
信息来源: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提供旅馆业治安管理
系统对接便利服务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三服务”工作要求,通过系统联通,实现旅客住宿信息“酒店‘录一次’、住宿‘无接触’”,有效减轻旅馆经营单位住宿登记压力,浙江省公安厅决定提供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与酒店经营管理系统、酒店自助办理入住设备(以下分别简称“旅馆系统”“酒管系统”“自助设备”)对接便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接主体
酒管系统、自助设备的研发、生产单位。
二、对接原则
(一)公开。对接工作向全社会公开,所有符合对接要求的酒管系统、自助设备的研发、生产单位都可以申请对接。
(二)自愿。充分尊重旅馆经营单位的意愿,不强制要求其使用的酒管系统、自助设备与旅馆系统开展对接。未对接的可以继续使用旅馆系统报送住宿登记信息。
(三)免费。任何单位不得以与旅馆系统对接为由,要求酒管系统、自助设备的从业单位,以及旅馆经营单位支付对接相关费用或者购置指定设备。
(四)安全。酒管系统、自助设备与旅馆系统开展对接,应确保接口及数据安全。
三、对接流程
(一)首次对接
第一步:酒管系统、自助设备的研发、生产单位需要与旅馆系统对接的,可以通过现场或邮寄等方式,向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提交以下材料:
1.需求表(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原件);
2.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原件);
3.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软/硬件版权的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拟进行对接的酒店详单(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第二步:符合条件要求的,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提供的《技术对接方案》开展系统对接调试工作;对接调试成功的,开通旅馆系统数据对接接口。
第三步:使用上述软/硬件的旅馆经营单位需要开通对接功能的,通过旅馆系统“旅馆管理”模块申请,即时开通。
(二)变更对接
第一步:接口开通后,需要变更对接酒店信息的,酒管系统、自助设备的研发、生产单位可以通过现场、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提交拟变更对接的酒店详单。
第二步:使用上述软/硬件的旅馆经营单位需要开通对接功能的,通过旅馆系统“旅馆管理”模块申请,即时开通;需要关闭对接的,即时关闭。
四、对接要求
(一)旅馆经营单位的酒管系统与旅馆系统实现对接的,该单位的自助设备应通过酒管系统向旅馆系统传输数据。
(二)对于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实现对接的旅馆经营单位仍应通过旅馆系统进行认证登记。
(三)发现已对接的酒管系统、自助设备研发、生产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浙江省公安厅将暂停对接服务,且一年内不再与该单位进行对接:
1.提交虚假材料及作出不实承诺;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未按照标准要求向旅馆系统传输数据;
3.以对接为由,要求旅馆经营单位支付费用或者购置指定设备;
4.私自将数据接口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5.其他涉及数据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发现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71-87286191。
浙江省公安厅
2021年5月31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