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1-00060 成文日期: 2021-05-13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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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11/2021-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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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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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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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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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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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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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系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益二类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省公安厅机关提供勤务保障服务和文印服务。工作地点为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2.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5.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6.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7.性别不限

(二)岗位名称人数

招聘职位

招聘

人数

专 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综合文字

1

语言类、文秘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大专(含)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财  务

1

会计、财务

管理

大专(含)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优先考虑。

图文排版处理

3

印刷类、印刷工程、机械类

大专(含)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三年以上图文排版处理、数码印刷和装订操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由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负责,警保部主任任组长,厅人事训练处副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加强招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z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人事招考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2021513524日止。应聘人员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495453546@qq.com。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5个工作日后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约1小时。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关岗位技能专业知识。测试时间约1小时。

图文排版处理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文字录入和彩色页面设计排版等。

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本等材料原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次日,在指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40%的比例确定(满分为100分,保留二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等,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或省勤务保障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从事工作经历3年以上,任职或从业时间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或类似证明。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以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286119(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电话:0571-87286948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at.zj.gov.cn/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

2021513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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