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111/2020-23605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0-09-30
统一编号: 文  号:
  • 信息索引号:

    002482111/2020-2360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 成文日期:

    2020-09-30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加强禁毒科技创新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30 10: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禁毒总队

政策原文: 浙江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禁毒科技创新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的背景及过程

随着当前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毒品和制毒物品种类不断增多,新精神活性物质层出不穷,制毒方法和工艺持续翻新,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防范打击毒品犯罪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如何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努力实现我省禁毒斗争形势好转,最根本的动力是深入推动禁毒科技创新,健全完善禁毒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培养禁毒科技创新人才,加大禁毒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力度。

经摸排,截至目前全省现有禁毒科技企业18家,其中杭州市10家,湖州市2家,嘉兴市1家,宁波市1家,衢州市1家,台州市2家,舟山市1家;最早创办于1994年,大部分创办于近十年,主要集中在吸毒检测技术装备、禁毒科技信息化装备、毒品检验鉴定技术装备三大领域,涉及技术装备种类有毒品原植物监测铲除技术装备、麻醉药品等物质管控技术装备、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技术装备、毒品检验鉴定技术装备、吸毒检测技术装备、戒毒康复技术装备、禁毒科技信息化装备、毒情监测技术装备、禁毒预防宣传技术装备等。但是,全省禁毒科技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呈现出分布不均衡、资源整合不统一、市场竞争不规范、质量标准不完备、服务实战导向不精准,而禁毒科技创新面临在政策法规支撑保障方面缺乏明确规定指引,可持续发展动力严重滞后问题。

今年年初,有政协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提升禁毒科技 助力亚运筹办》第346号提案,该提案充分肯定了禁毒科技支撑毒品问题治理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在杭州亚运会筹办背景下的禁毒科技应用的重要性,也指出了当前禁毒科技创新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加强禁毒科技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为做好该提案,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并于今年5月起草形成了《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禁毒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全省各市禁毒办、省级有关单位意见及相关禁毒科技企业意见,并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收到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经数十次修改完善,并经审议通过,最终形成《浙江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禁毒科技创新工作的通知》,于2020925日实施。

二、制定的意义和相关依据

针对当前禁毒科技创新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2022年杭州亚运会筹办背景下的禁毒科技应用在“外防输入毒品肇事肇祸”的重要性、紧迫性,为有效应对当前我省禁毒工作中“卡脖子”科学技术问题,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毒品问题对禁毒科技创新的新期待,发挥禁毒科技在毒品问题治理中的支撑性作用,需制定我省统一的推进禁毒科技创新、提升禁毒科技成果应用实战的能力及建立“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禁毒科技创新体系的工作文件,进一步支撑禁毒科技创新和禁毒科技攻关,有效提升毒品检验鉴定能力、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对毒品犯罪的精准打击能力,推进浙江省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通知起草中研究参阅的主要依据:一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政策性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主任、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禁毒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禁毒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目标,禁毒主体支持禁毒科技企业创新的工作任务。

(二)禁毒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明确禁毒科技创新标准的制定、转化的基本要求,禁毒主体购买禁毒科技自主创新成果的范围及原则要求。

(三)禁毒科技创新的各项保障。明确相关政府主体依法依规支持禁毒科技创新的基本要求,保障禁毒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支持禁毒科技资源共享及有效利用。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