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干部选拔提任,还要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18 17: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宣传处

信息来源:

常态化“经济体检”,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

——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审计工作专题学习


“为什么要重视审计工作?”“领导干部如何履行经济责任?”近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双全主持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审计法及新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浙江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审计厅党组成员高占江作专题讲座。



高占江以独特的视角,对中国和世界各国审计制度的历史渊源、特色亮点进行了系统梳理,对中央和省委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规定作了解读,并阐述了审计工作对于监督的重要作用。


“常态化做好‘经济体检’,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这堂课给大家开出了一剂良方。”王双全对讲座表示赞赏。


王双全指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有效途径。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护航发展、保障民生的过程中,会涉及“三公”经费支出、重大项目招标、涉案财物处置等经济活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是进一步深化“清廉公安”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审计意识,这样才不会任性、不会不顾后果。”王双全强调,“要对标‘三地一窗口’的政治定位,按照一切工作都要经得起审计的标准要求,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上,摆在桌上、人手一册的《公安机关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手册》十分引人注目。这是厅审计处组织业务骨干精心编撰的,全面梳理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11个方面、52个风险点、236种表现形式,提出了238条防范措施,堪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案头书。


从严治警是最大的从优待警。构建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要坚持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到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作为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以后干部选拔提任,除了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还要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在学习会上,王双全掷地有声地说。


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和“离任必审”的要求,省公安厅在中心组学习会结束后,集中开展了一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活动。


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厅属各部门班子成员、经费管理员参加会议。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