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聚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 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0-11-2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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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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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聚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   

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


11月20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双全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战略要求,以更加阳光规范的执法权力运行,努力展示具有公安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新成效。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关键是要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公安工作各方面,努力在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展现公安机关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让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要对标对表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部署要求,一以贯之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依托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覆盖,完善集约化办案、全流程管控、一站式服务、专业化保障运行机制,强化全过程阳光办案、规范办案,推动执法监督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建立健全以警情、案件、人员、涉案财物、案卷等执法办案要素为重点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运行机制,深化“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新的“增长点”,推动执法办案流程更加智能高效。持续推进执法权力和服务权限下放,进一步推行网上办案,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措施,特别是对涉案企业依法慎用财产强制措施,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严禁逐利性、过度式执法行为的发生,推动执法活动更加利民惠民。



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毛善恩及厅党委成员参加会议。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建结合分管工作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发言。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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